悍匪林来福:杀27名黑老大,死前提出唯一要求,与女友办一场婚礼
林来福何许人也?一位上个世纪80年代令台湾黑道都闻风丧胆的男人。他是黑帮教父,曾在台湾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严重破坏了台湾的治安和秩序,当地人人心惶惶。然而这么一位风云人物,在法律面前,也终究迎来了落网的结局。
从小混混到枪击要犯
林来福出生于1959年8月13日,原名李来福。他的家庭环境很困苦,父母离异,母亲三度改嫁。他幼时在彰化县员林镇长大,后跟随养父姓林。他中学毕业后放弃升学,无所事事地混迹于嘉义市西区吴凤南路一带,结识了当地的地痞流氓,并成为赌场的看门小弟。

1986年6月10日,林来福犯下了他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他在员林镇持刀威胁并打伤被害人,抢走了支票。因此,他被彰化地检署以抢劫、伤害罪通缉。同年11月18日,他因为和香肠摊老板陈荣昆发生争执,持刀刺杀了对方。这是他的第一起杀人案。从此,他性格大变,脱离了地方角头,自立门户,走上了不归路。

从1986年到1990年的四年间,林来福联合同是枪击要犯的“黑牛”黄鸿寓、“黑仔”詹火树、“阿西”叶进火、集团军师“黑狗”潘旭晃等十多人组成了一个枪击犯罪集团。这个集团犯下了至少上百起恐吓、绑架、勒赎、抢劫、强盗、杀人、枪击等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

林来福个人背负了至少50多起刑事案件和27条人命,在逃亡期间吸收了大量的党羽共同犯案。因此,他被警政署通缉,并名列为十大枪击要犯之首。媒体将林来福称之为“鬼见愁”。林来福也是台湾治安史上背负最多杀人命案的枪击要犯,成为当代社会广为人知的罪犯之一。

犯罪动机和手段
林来福的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获取资金和枪械,以及报复那些得罪他或不服从他的人。他通过抢劫、强盗、掳人勒赎等方式,为自己和犯罪集团取得了大量的钱财,购入了多种类型的枪械,拥枪自重。他不限时间和地点,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了多起枪击、枪杀等重大刑事案件。他的受害者包括了民意代表、企业财团、帮派份子,甚至一般民众,影响了社会治安的层面之广难以想象。他不分黑白两道,不讲江湖道义,不留情面,杀人如麻,令人闻风丧胆。

林来福的犯罪手段十分残忍和冷血。他常常使用冲锋枪、手枪等武器,连续射击或近距离射杀目标。他有时也会使用刀具、铁锤等工具,刺伤或打死对方。他还会用假车祸、假谈判等方式,诱骗或逼迫受害者上钩,然后实施暴力。他在杀人后,有时会将尸体埋掉或焚烧,以灭口或销毁证据。他在勒赎时,也会将被害人的手指或耳朵割下,邮寄给家属,以施加压力。

重大案件和影响
林来福涉及的重大案件数不胜数,以下只列举其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1988年9月30日,在台中市成功路“温莎公爵”庭园咖啡屋,一言不发地向拒绝到他们赌场捧场的台中市某帮派老大陈景德连开六枪,将其击毙。这是林来福第一次在台中市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凶,并且死者还是一方之霸。因此,“鬼见愁”林来福及“黑牛”黄鸿寓的大名马上传开,成为黑白两道头痛的人物。

1989年2月18日,在嘉义市持乌兹冲锋枪一口气射杀仇家罗坤道等六人,重伤三人。这是林来福最轰动的一起枪击案,也是台湾历史上最惨重的一起黑帮火拼事件。因为犯下这起轰轰烈烈的枪击案使得林来福一跃成为十大枪击要犯的龙头老大。“鬼见愁”的大名令黑白两道为之震惊。

1989年6月8日凌晨,在台中市西屯路十三号公墓“土地公”神桌前谈判,将冒用他名义勒赎的军火大亨卢照琴的贴身保镖魏进雄连开六枪射杀,然后通知其胞弟前来收尸。随后又在彰化和台中分别枪杀了另外两名参与勒赎的天道盟成员蔡金铜和谢益恒。这是林来福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和权威,对冒犯他的人进行报复的一起案件。

1989年10月4日,林来福怀疑保镖周志昌私吞枪械对他不忠,佯称带周志昌下乡避避风头,结果在彰化县二林镇万兴农场附近的一甘蔗园内,将跟随他多年的周志昌枪杀后灭尸。这是林来福为了消除内部隐患,对自己的亲信进行残忍处理的一起案件。

1989年10月11日,林来福伙同云林地区枪击要犯李佳璋及其党羽三人,持枪冲进大埤乡联美村大埤乡代表会副主席李继明家中,将李副主席绑架。14日凌晨,其家人在台北市付了三千万元赎款后,李继明在台中获得释放。这是林来福为了筹备资金,对一般民众进行掳人勒赎的一起案件。

1990年2月18日,在台中市文心路“金来来”地下舞厅,因纵贯线大哥“黑松”蔡永常出面摆平他的掳人勒赎案而心生不满,并策划报复。他伙同黄鸿寓、陈振升等人,在舞厅内连开十几枪,将黑松左右手“阿龙”陈国龙和“阿宝”陈国宝两人当场击毙。这是林来福为了报复黑道势力,对纵贯线大哥的亲信进行暗杀的一起案件。

林来福的犯罪行为给台湾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他不仅威胁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也引发了黑道间的恐慌和仇杀。他还影响了许多年轻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使得一些刚刚出道的黑帮小弟视他和他的党羽为“偶像”,模仿他们使用暴力和枪械。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台湾出现了一波枪击案频发的现象。

落网与结局
1990年11月16日,警方接到线报,得知林来福躲藏在台中市西屯区大墩二十街。经过多天埋伏跟监,终于见到林来福与保镖“囡仔明”陈庆明驾车外出。行经文心路与青海路口等待红灯之时,警方持枪将其围捕。同时,在林来福的座车上搜出10多只长短枪及上千发子弹,犹如小型军火库 。

林来福被逮捕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来是想要一走了之,但这就是环境所逼,没什么。今天也不感觉怎么样,反正这条路…倒楣了就走了,走了就走了”、“后悔是没有想到,但这就是环境所逼,所以才走到那条路”、“(社会治安败坏)需要靠社会大众,靠他们以后怎么整顿,不是完全我的关系”等语,道尽走上不归路的无奈心境。

1991年5月,林来福因涉及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及背负多起杀人案,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处两个死刑、一个无期徒刑、及三十一年的有期徒刑。遂于同年7月25日,在台中看守所执行死刑枪决,结束了他疯狂且短暂的一生 。

在监狱里,林来福唯一的要求是和他的女友吴秀桃结婚,给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名分。他和吴秀桃在1983年相识相恋,生下了一子一女。1991年4月17日,关押于监狱的林来福向法务部提出刑事申请状,要求在看守所举行结婚。同年7月6日,在林来福执行死刑前夕,在年幼子女及父母的见证下,与女友吴秀桃在台中看守所举行了婚礼公证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