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聚焦跨国婚介黑幕:从偷渡到诈骗的 “新娘” 陷阱
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婚介机构无视法律,将黑手伸向涉外婚介领域,衍生出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权益。近日,最高检察院发布通报,深刻揭露了婚介行业存在的乱象,并列举了多起典型案例。

据最高检统计,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检察机关受理的婚介行业犯罪案件涉及人数多达 1546 人。调查发现,不法分子打着婚介的幌子实施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婚介机构公然违法开展涉外婚介业务,一些婚恋网站也沦为犯罪的引流渠道,整个行业急需全面整治与规范。
一些婚介机构和个人为了获取高额中介费,不惜铤而走险,从事违法涉外婚介活动。他们有的编造商务考察、出境旅游等虚假理由,为国内人员办理签证,安排其出境与外籍人员相亲;有的则为外籍人员办理短期签证,甚至组织外籍人员偷渡来中国相亲。在检察机关办理的万某某案件中,万某某拐卖 46 名外籍女子进入中国境内,在明知部分女子已有事实婚姻的情况下,仍将她们反复卖给多地的单身男子,非法获利 133 万元。
最高检还披露了多起性质恶劣的案件。黄某某等 4 人拐卖妇女、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跨国婚介广告,带着客户前往境外挑选 “新娘”,或者将 “新娘” 带到境内供客户挑选。朱某某经营某婚姻介绍服务中心,通过自媒体平台大肆推广跨国婚姻介绍业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达 12 次。
通过检索近期公开的裁判文书发现,涉外婚介犯罪案件呈现出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常与偷越国境行为交织的特点。除了反复贩卖外籍女子,一些诈骗团伙还设置专人负责担保,承诺 “新娘” 一年内不会逃跑且能生育。
分工精细,“新娘” 逃跑接送一条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起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涉外婚姻诈骗案,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揭开了这一灰色产业链的神秘面纱。
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形成了一条紧密相连的犯罪链条,其中包括 “婚姻中介”、外籍女子、接送司机等。“婚姻中介” 负责寻找和联系被害人,骗取钱财;外籍女子以结婚为诱饵,与被害人短暂生活后便逃之夭夭;接送司机则在整个过程中提供协助。
例如,越南籍女子曹某秀为朱某营提供 “人源”,介绍了越南籍女子阮氏林,并安排司机将其送到河南省郸城县。2023 年 2 月 25 日,朱某营通过王某海、黄某连两名 “中间人”,将阮氏林介绍给被害人曹某安为妻,骗取曹某安 13.8 万元。阮氏林在曹某安家仅生活 20 天就逃离了。在这起诈骗中,曹某秀分得 1 万元,朱某营分得 5000 元,王某海分得 1 万元,黄某连分得 9000 元,司机张某卫获取运费 4500 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部分被害人多次受骗。2023 年 4 月初,孔某彪将越南籍女子阮某庄介绍给李某震为妻,诈骗李某震 19 万元,阮某庄获利 1 万元。阮某庄在李某震家生活几天后逃走,李某震找孔某彪索要钱财,孔某彪退还 10 万元。之后,孔某彪又介绍另一名越南女子给李某震,李某震再次支付 6 万元。
在案件中,还有人专门负责安排 “新娘” 逃跑时的接送工作,甚至通过司机微信群派单。王某彬组建了司机微信群并担任群主,在群内发布接送任务,群内司机王某飞、刘某兵等人接单赚取运费。2023 年 4 月 20 日,王某飞接单将准备逃跑的黄某香、陆某琴从河南省民权县接到江西省余干县,获得运费 4800 元。
违法涉外婚介活动常常伴随着 “偷渡” 行为。2023 年 3 月 6 日,黄某流与其越南籍妻子梁氏恒受陈某贵委托,梁氏恒先将 4 名越南女子从越南经非口岸的山道带到中国广西境内黄某流家后面的半山腰,随后黄某流等人将她们带到租住处。3 月 7 日凌晨,陈某贵安排司机将这 4 名越南女子接走,分别送往广西南宁市、河南省唐河县和广东广州市。
黄某流和妻子此后多次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最终在 2023 年 5 月 3 日组织孔某彪等人偷渡时被警方抓获。
这起案件经过河南省沈丘县法院一审、周口中院二审,主犯孔某彪二审获刑 11 年,朱某营获刑 4 年 5 个月,外籍罪犯阮某庄等人获刑的同时被驱逐出境。
荒诞担保:“包不跑” 且 “包生育”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法院公布的一起涉外诈骗案中,“婚介” 为了获取被害人信任,竟签订担保书,承诺外籍女子一年内不会逃跑,还保证能生育,否则就退还彩礼或再 “赔” 一个女子。
2021 年至 2023 年期间,毛花某、朱某生等人组成骗婚团伙。毛花某负责联系越南籍女子,介绍给国内单身男子,朱某生则充当保证人。他们租房伪装成外籍女子的固定住所,用于交易时展示。通过收取介绍费和礼金,等外籍女子在男方家中生活一段时间后逃走,从而骗取钱财。
2023 年 6 月,被害人徐某亮经人介绍联系到毛花某。毛花某将一名越南籍女子介绍给徐某亮,谎称女子来自广西,还承诺一个月就能领证。朱某生作为保证人在徐某亮家中签署担保书,徐某亮支付了 1 万元媒婆钱和 16 万彩礼,女子便留在徐家生活。
生活中,徐某亮发现女子是越南人,但并未在意。然而,同年 7 月 17 日,女子突然逃走。徐某亮回忆,女子会说一点普通话,自称 “小香”,但他不知道其真实姓名,对方和媒婆也未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当时,毛花某等人承诺担保女子一年不跑且包生小孩,可女子逃走后,他们并未履行承诺。
朱某生供述,作为担保人,男方会将彩礼交给他。若一年内越南女子逃走或不能生育、有病,他就得退还彩礼。通常,他会提前接到电话去县城做担保,与相亲的中国男子见面,谈妥彩礼后签订协议和担保书。为了让骗局更逼真,他还提出租房子冒充外籍新娘住处。外籍新娘逃跑后,毛花某会安排他与男方见面,以筹不到钱为由拖延退钱,若男方报警,他就躲到宾馆。
这起案件经上饶市信州区法院一审、上饶中院二审,2024 年 12 月 19 日,毛花某二审获刑 12 年,朱某生二审获刑 10 年,2 名外籍罪犯获刑并在刑满后被驱逐出境。
最高检通报指出,婚介行业还存在打着 “正规”“职业” 旗号骗取信任、不法分子虚构身份诈骗、婚恋网站成为犯罪引流媒介等问题。最高检呼吁,婚介机构应诚信守法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交友、婚恋观念,谨慎选择婚介机构,增强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婚介机构违法犯罪,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前,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大使馆通报,2025 年 3 月,8 名中国人因涉嫌人口贩运在马被捕。一名被贩运的马达加斯加女性报案称,自己被骗来中国,本以为能结婚工作,却遭到囚禁,无法工作或离开,还被强制要求生育。
早在 1994 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通知,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但这些规定并未得到有效遵守,跨国婚介乱象亟待整治,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