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带节奏了!李XX事件的罪魁祸首,一是Zeus,二是某些媒体!
我不说废话,全上干货。
先来看大连工业大学的公告——

请各位想一个问题——
作为一个对这件事一无所知的普通人,你会不会吃饱了没事干,去访问一所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大学官网?
这个李XX到底做了什么不当行为,这公告里也没写。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误打误撞,看到了这个公告,你又有多大兴趣想去了解,这个同样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李XX,到底做了什么不当行为?

我不知道各位是怎么看到李XX这件事的,反正我不是通过这个公告看到的。
那我是在哪里看到的?
媒体!
前几天,我手机上很多媒体都在铺天盖地推这个李XX。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谁呀?点进去一看,嚯!原来是这么回事。
所以,李XX这件事能引起这么大关注,最关键的因素显然是某些媒体的推波助澜。
这些媒体把她从犄角旮旯的公告上挖下来,然后刨根问底,把她和她的黑料打包,铺天盖地向社会推送。然后煞有介事地讨论、评判、挖苦、质疑、站队、支持。
可这种操作,不但没有化解问题本身,反而把这颗人血馒头做的越来越大。

当然,除了这些媒体,也不要忘了那个乌克兰人Zeus。
这货简直把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惹完事,拍拍屁股跑了;眼看事情闹大了,又出来假惺惺地道歉。视频,是他拍的;视频,是他泄露的;“中国女性Easy”,也是他说的;他才是这一切事件的始作俑者。我强烈建议,那些为李XX鸣不平的人们,可以同时向中国和乌克兰警方报案,为她讨回公道。
可某些媒体和律师,为什么一直揪着大连工业大学不放呢?

乌克兰人Zeus
昨天,我破天荒地跟一个网友进行了高强度对线。
我认为,既然有人觉得不该用“裤裆里的那点事儿”去干涉女学生的性自由和受教育权,那同样也不该干涉大连工业大学开除学生的自由。
还有人说,“法无禁止皆可为”;那么我想问,“有没有法律禁止高校开除学生”?
后来,某个网友来了一句:校规本身违法。
我问他,你有什么证据吗?他告诉我,某媒体说的,让我自己去查。
他这话一说出来,真把我逗笑了。大连工业大学的校规违不违法,我说了不算,这个网友说了不算,某媒体说的同样不算。到底谁说了算?法院判决说了算。这是基本常识吧!

那么,某些一直为李XX辩护的、指责“校规违法”的律师,你们扬名立万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仔细看一下公告,现在对于李XX是“拟开除”;9月7日前,李XX还有申辩的机会。这些律师,完全可以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实在不行,还可以帮她起诉到法院,维护她的受教育权。
作为一个普通人,非常详细的法条,我也不懂。
我觉得大连工业大学的校规并不违法,是出于以下理由——
我们不能只质疑学校的权利,也要考虑学生的义务。学生受教育绝不只是受知识教育,还有道德教育;你有受教育的义务,也有受道德教育的义务。
学校也不是冤大头,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这件事上,学校名誉受损是事实,学校教学秩序受损也是现实,后面可能还会影响到毕业生找工作、招生等。学校有管理学籍和奖励处分的权利,学生不配合,学校经过合法程序讨论决定加重处分,何错之有?

大连工业大学
而且我认为,不但没有错,还做得好。
李XX并不是什么“纯情受害者”。事儿是自己卷进去的,选择是自己做的,成年人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买单。那些为李XX辩解的话,本质上是在用“性自由”“反封建”的外皮包裹自己的私心。他们刻意混淆“自由”与“放纵”的界限。更扯淡的是,他们还将自私包装成“进步”,将放荡美化为“权利”。但要知道的是,真正的女性解放从来不是靠拆除道德护栏实现的,当性成为纯粹的快感消费时,最先被物化的恰恰是女性自己。
而大连工业大学及时危机公关,正校风、正声誉、正视听,给了那些自尊、自爱、自强的同校学生一个交代。
此举无疑对中国高校立身育人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给所有高校打了个样。这样的行为,恰恰证明了教育的严肃性——它绝不是无原则的溺爱,而是以规则锻造人格的熔炉。该开除时就开除,才是对守规学生最大的公平。
至于违不违法,还是那句话: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不算,某媒体说的同样不算,法院判决说了算。
说白了,这事其实很简单,明眼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很多跟我观念一致的大博主也都说了,所以我也不想再过多地说什么了。奉劝某些人,公道自在人心,人贱自有天收;你们现在可劲儿蹦跶吧,或许秋天来了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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