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在景区遭僧人追打,甚至持着棍子追打辱骂他们,律师: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9月3日,山西忻州。赵女士和父亲在景区寺院拍照被一位僧人误认为是偷拍,解释后对方不依不饶,持着棍子追打辱骂。赵女士称,自己跟父亲是在拍树,并不是偷拍僧人。已经报警了,也拨打了景区的投诉电话。

事发这天,赵女士和父亲趁空闲的机会,到某景区游玩,游览途中发现景区里有座古寺,父亲很感兴趣,两人便进到古寺看看,不曾想,竟拍到了僧人的另一面。
一进入寺庙,赵女士和父亲便被其宁静祥和的氛围所吸引,殿堂前的香炉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让人不由得放轻了脚步,生怕打破这份宁静。
期间,赵女士看到一棵古松,枝繁叶茂,矗立在角落里,仿佛守护着整个寺庙的安宁,赵女士觉得很漂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父亲则拿出手机,对古松进行拍视频留念。

从视频可以看到,古松背后有几名僧人,正在和人交谈着什么,其中一人还拿着棍子,紧接着,他们发现赵女士父亲拍照,认为对方在拍他们的视频,于是气冲冲地冲上前。
赵女士表示,他们赶紧向对方解释,说自己在拍古松,没有拍他们,可僧人觉得,古松有什么好拍的,肯定是在拍人,不依不饶,推搡赵女士父亲,甚至举起棍子,作势要殴打赵女士父亲!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律师: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头条号作者“蚂蚁说法”@蚂蚁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从视频来看,僧人只是举起棍子吓唬赵女士父女,并没有真打人,也就是说,不能以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对其作出处罚。
有网友提出,他这算是威胁他人,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是规定了,威胁他人也可以治安拘留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举轻以明重规则,写恐吓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可以进行拘留处罚,拿棍子威胁他人,更应该予以拘留处罚。
也就是说,从理论上讲,公安机关介入后,是可以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的。
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情节特别轻微的。
公安机关介入后,如果认为僧人威胁他人的情节特别轻微,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至于什么情况属于轻微,什么情况属于特别轻微,这个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零度时评综合中华网、头条号作者@蚂蚁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