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干部被判敲诈勒索罪服刑4年喊冤 当事人:曾和同事举报局长
2月15日,欢庆的春节氛围彻底落下了帷幕。在四川省南充市的家中,42岁的王荣华打开了一个老旧的20寸红色登机箱,从里面拿出一摞摞A4纸,出狱后从法院复印的案卷材料,为喊冤整理的近600页申诉材料,铺了满地。
纸面上的内容,都指向同一个案件。

王荣华是南充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四川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2018年3月,他和同事彭某某一起去纪委并在网上发帖,举报时任信访局局长的王某弄虚作假、纵容下属虚假报账、公车私用等问题。此后3个月里,他获得单位账户打来的预支差旅、公伤补助和单位借款,共计30万元。彭某某则获得王某通过王荣华转交的“提拔保证金”20万元。
2018年8月25日,局长王某报警称,彭某某和王荣华网上发帖举报并要挟他拿出20万元解决。当年的9月3日和4日,王荣华和彭某某分别从单位被警方带走调查,后又取保候审。王荣华被抓当日,彭某某将钱退还给了王某。2019年10月,解除取保候审7个月后,王荣华单独被抓,被判敲诈勒索罪服刑4年。
2018年至今的6年多来,王荣华持续喊冤。王荣华说,王某报案称被要挟的20万元,他只是代为保管,并转交给了彭某某,“检察院指控我拿到的钱通过要挟索取的,网络举报贪腐难道是要挟?30万预支和借款我都打了借条,且从来没说过不还,怎么成了敲诈勒索?”
和同事一起举报局长
2006年,王荣华考入南充市信访局工作,2009年到2013年,他曾被多次推荐到省级单位挂职锻炼。
王荣华说,彭某某在南充市信访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出纳。2017年,局长王某带队去北京出差,回来拿票据报账时,票据中有租车、租赁办公室等费用,“我们有驻京办,根本不用租这些。彭在给他们报销时发现了这些虚假报账,又加上王局长乱搞人事提拔,于是2018年3月,彭决定向市纪委举报王局长。”王荣华说,此后彭某某去省纪检部门举报时,他也一同参与了举报。

2018年4月18日晚,王荣华和彭某某在市信访局二楼办公室,撞见了同事针对举报内容修改票据,双方发生冲突后,二人连夜前往北京,第二天他们将举报材料递交中纪委后,返回南充。
“在举报的整个过程中,我们也持续在网络上发帖,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涉嫌存在贪腐的领导进行调查。”王荣华说。
在参与举报局长王某之前,王荣华与单位也存在一些经济纠纷。
2010年到2012年,他在省级单位挂职锻炼期间,原定的每天230元补助,突然变成了26元,而跟他同时期在省级单位挂职锻炼的同事刘某,一直执行的都是230元的补助标准。14个月的差旅费差额有8万多元,王荣华觉得很不公平。此外,挂职期间,王荣华在外租房时被他人殴打,他认为是因公负伤,可单位始终未认定并发放补贴。

基于这两方面原因,王荣华多次找到上级单位反映投诉。
2014年10月20日,信访局班子会议决定,根据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第50号)第四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高法(2009)600号第十九条之规定,同意认定王荣华同志为因公负伤。
2015年5月,南充市信访局班子会议研究,向王荣华发放了8个月的差旅费差额48060元。
仨月从单位借款30万元
“2018年从北京举报回来后,王局长一直想找我们谈,彭不理他,他就天天找我,关怀我生活中的困难。”王荣华说,他患有肝病,需要常年吃昂贵的进口抗病毒药物,而他的女儿患有先天性重复肾和肾囊肿,2017年,他和爱人曾请假陪女儿前往美国治疗,花了一百多万元,“我们家3个小孩,我和大女儿都有病,经济上确实困难。”
2018年5月8日,南充市信访局作出了一份《关于王荣华问题的专此报告》。该报告显示,信访局未补发王荣华其余6个月的差旅费,同时,应向王荣华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待遇和后续治疗费用等。

因为上述“专此报告”确认单位欠付他款项,2018年5月中旬,因为还信用贷款,王荣华向局长王某提出向单位借支差旅费和伤残补助8万元。
经王某同意后,5月30日,王荣华收到单位账户打来的“支王荣华差旅费补差”3万元;6月14日,他收到单位账户打来的“预支补发王荣华差旅费”5万元。
7月11日和8月9日,他因自己肝病复查和女儿美国复查,向单位借款,分别收到单位账户打来的“借支费用”2万元、“支王某局长签字同意借款”20万元。

“和单位的这些借款我都是打了借条的。”王荣华说,除了这些钱,还有一笔2万元是民政部门审批走流程给的医疗补助款2万元,一笔9000元是信访局给的职工生病慰问金,“我一共收到32.9万元,其中30万元是借款。”
王荣华说,南充纪检部门曾对局长王某进行调查,并在信访局开大会,现场宣读调查处理结果。在王荣华提供的会议录音中,提到王局长为平息对其个人的举报,违规批准单位借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理。2月16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证实了这份录音的真实性。
代收20万元“保证金”
王荣华说,向单位借款的事情并不违规,2010年他因出差向单位借款5000元,2016年,因女儿看病经济困难,他向单位提出借款10万元,但最终当时的局长只批了2万元。
王荣华知道,王某能够痛快地批复借出这些款项,是要让他当“和事佬”,说服彭某某不要再继续举报,“王局长通过单位帮了我,我很感激,我可以帮忙劝劝,但彭的思想我左右不了。”
王荣华称,局长王某为了不让彭某某继续反映问题,曾许诺让彭某某升职。2018年8月,王某与王荣华沟通,称彭某某不接他电话,询问如何能够取得彭某某信任,王荣华给出的建议是“你干脆用信用卡担保或保证人模式吧”。

当年8月18日12时9分,王某通过短信给王荣华发了条消息:“经彭某某同意,由王荣华代收王某交来保证金转账20万元。若9月5日前彭某某当选为办公室主任,则退款,否则此款由王荣华交彭某某所有。”
王荣华短信回复说:“我只是替王某局长保管此款。”而后,王某回说:“兄弟辛苦了!你要把这个事情做好,叫彭某某该删的删了,哥压力大!”
当天,王荣华收到王某微信转账5万元,又收到王某同学李某银行转账15万元。2018年8月21日,王荣华通过手机银行将20万元转到了彭某某账户上。

彭某某收到20万转账4天后,王某前往公安局报案,称2018年4月份以来,彭某某、王荣华多次将单位报销发票发到互联网上,造成严重影响,并多次要挟他给二人升职加薪,后升职无望,又被要挟拿20万元解决。
2018年9月3日,王荣华在单位被公安机关带走,当天彭某某将20万元分4笔退还给了王某。9月4日,彭某某也在单位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尔后,二人均被取保候审。2019年3月,王荣华被解除取保候审。
被判敲诈勒索服刑4年持续喊冤
“取保候审期间,我仍然在网上实名举报,那时候我主要举报的是公安乱抓人和纪委通风报信。”2019年10月,王荣华单独被抓,并被正式批捕,原因仍是2018年王某的报案。

2021年10月29日,南充顺庆区法院判决王荣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荣华不服上诉,2022年12月29日,南充市中院判王荣华犯敲诈勒索罪,撤销该案一审判决,判王荣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认为,王荣华领取的差旅费、公伤补助、医疗救助等费用,都是通过胁迫、恐吓局长王某换来的,借条上没有载明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没有还款实际行动,主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敲诈勒索。
“王局长报案时,我借的20万,才刚拿到手十来天。我怎么可能刚借出来就开始还款呢?那我还借钱干吗呢。我的所有借款和预支,都向单位和局长打了借条的。政府单位财政每年都要审计,打了借条的借款,我是赖不掉的。”王荣华说着,拿出了案卷中时任信访局副局长陈某某的警方笔录,陈某某在笔录中提到,王某在局长会议上讨论王荣华借款一事,安排陈某某督促还款,会后陈某某找到王荣华,王荣华承认借款并表示愿意积极还款。

在王某的报案笔录中,王某称是王荣华和彭某某向他索要钱款,且是在王荣华逼迫下才签字同意单位借款,但王荣华说:“我拿到的所有借款和彭拿到的20万,都是王局长主动提出的。”
2018年9月4日凌晨,彭某某第一次被带走调查后,彭某某曾给王荣华父亲发来短信,短信中,彭某某说:“王叔,你相信我,我相信王荣华,我们没做错事,我们拒绝了王某给钱,是王某多次主动提出……”

王荣华告诉记者:“2018年彭在公安的笔录里说的都是王局长主动要借钱给我,2019年我再次被抓后,彭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就都变了,说王局长给钱是我提出的,还说我跟他说不会还单位借款。”
申诉被驳回仍会继续找下去
关于举报王某和钱款前后说法不同等情况,2月15日,津云新闻记者多次拨打彭某某的两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当天下午记者前往彭某某家,敲门后,彭某某的孩子表示父亲不在家,在家的其他家长也不愿接受采访。
离开小区前,记者在彭某某家小区的一侧大门旁,找到了彭某某的车辆。“自从我出狱后,我给他打电话他从来不接,有一次给我打回来,一听我的声音,他就挂断了。”王荣华说完,又两次拨打彭某某的电话,均没有人接听。
如今,王某已经转任南充市某市级部门局长。2月18日,津云新闻记者联系了王某。王某称目前他已经调离了南充市信访局,而且该案已经有法院判决,申诉也被驳回了,一切按照法院判决为准。对于钱款到底是他主动提出借和给的,还是王荣华要挟索要等一系列问题,王某并没有回应。
2023年6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荣华的申诉,理由是王荣华在领取8个月的差旅费补助时,结算单上写着“此为终结解决方案,王荣华承诺不再因此主张诉求”的字样上有捺印,并且通过王荣华和王某的聊天记录,能够证明王某受到王荣华要挟。

但针对这些驳回理由,王荣华说结算单他只在下方签名捺印,他签字时,结算单上并没有那句承诺。除此之外,被放入案卷中的他和王某的聊天记录并不全,2018年9月4日被取保候审后,王荣华通过云端下载了他手机上的所有聊天记录,经过对比,卷宗中少了多日的聊天记录。
去年11月12日,四川高院也驳回了他的申诉。除了南充中院的理由外,四川高院认为他两次以个人治病、经济困难为由借款,但经过查询,2018年8月19日,他的银行卡中有40余万元,且彭某某称,曾听他说过不会归还单位钱款,所以王荣华申诉说自己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不成立。
“这40多万元,有20万是我向单位的借款,还有20万是王局长打给我,我还没有打给彭的钱。”王荣华说。
出狱一年多来,王荣华每天都会翻开自己案子的卷宗,逐页细读,发现问题后马上用铅笔圈出来,然后整理到自己的申诉材料上,王荣华说,虽然两次申诉都被驳回,但他会按照正常流程,逐级地一直找下去。
(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发自四川南充)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