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后,武警是军、不是警,但并不属于解放军
有些朋友看到武警中有一个“警”字就认为武警是警察,有些朋友则认为武警是解放军的一部分,这其实都是完全错误的。
此轮军改后,武警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军”的一部分,但并不属于解放军。
首先,简要介绍一下军改前的武警部队。
此轮军改前,武警部队列入国务院序列,接受国务院、军委的双重领导,前者的领导主要通过公安部实施,公安部部长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并且,武警部队有8个警种,虽然都是现役部队,但职责差异很大,有的亦军亦警,有的亦军亦民。
例如,边防、警卫、消防这3个警种虽然列入武警序列,但不归武警总部管理,而是由公安部直接管理,被称为公安现役部队,亦军亦警。
又比如,黄金、水电、森林、交通这4个警种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部委(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交通运输)的双重领导,是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现役部队。
相应的,有关国家部委、地方党委政府可以依法使用武警部队。
然后,简要介绍一下军改后的武警部队。
此轮军改中,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武警部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亦军亦警的边防、警卫部队转隶地方,改为人民警察编制。
2、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消防、森林、黄金、水电部队转隶地方,分别重组为行政机关(国家消防救援局)、事业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央企(中国安能建设集团)。
3、交通部队和14个机动师重组为2个机动总队,原先由国家海洋局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重组为1个海警总队。
至此,武警部队仅剩下“内卫、机动、海警”3个警种,且不再列入国务院序列,整体划归军委建制,由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至此,武警部队的定位非常明确,就是“军”的一部分,武警官兵是现役人员,不适用人民警察法,而是适用军事法律法规、军队条令,执行防卫作战等军事任务。
相应的,国家部委、地方党委政府无法直接使用武警部队了,要通过工作协调机制提出申请。
最后,介绍一下武警部队和解放军的关系。
有些朋友以为武警部队的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
武警部队的正确全称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虽然属于现役部队,但并不属于解放军!
事实上,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武警部队是与解放军平行的现役力量!
例如,武警部队不使用解放军军旗、军徽,而是有自己的旗、徽;武警部队也不授予军衔,而是授予警衔,如大校警衔、一级警士长警衔等等。

并且,武警部队和解放军的职责也有所差异,前者侧重于维稳处突,后者侧重于抵御外敌。
不过,同为现役人员,武警部队和解放军的官兵是可以互相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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