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沉冤到昭雪:聂树斌案21年见证中国法治的觉醒与进步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孔寨村的玉米地惨案,在三十年后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里程碑。当王书金在法庭上急切自证罪行时,这场看似荒诞的司法博弈,实则折射着法治文明在曲折中前行的历史轨迹。聂树斌案从冤案铸成到昭雪的全过程,恰似一面棱镜,既映照出特定历史时期的法治局限,更折射出新时代司法体系自我革新的勇气。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液压件厂女工康岚在回家途中离奇失踪。六天后,村民在西郊玉米地发现遗体,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的"骑蓝色山地车男子尾随女性"线索展开调查,仅用一个月便将时年19岁的机械厂工人聂树斌抓捕归案。1995年3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4月27日执行枪决。这个判决犹如晴天霹雳,让坚信儿子清白的聂家父母陷入巨大悲痛。

时光匆匆,一晃十年过去,聂树斌的父母始终深陷丧子之痛,无法自拔。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法院究竟凭什么认定儿子是杀人犯。而当年的办案人员,却早已凭借此案获得晋升,没有人再去关心聂树斌的死是否冤枉。直到 2005 年,一篇报道的出现,犹如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让人们再度忆起那个已逝的青年。
这一年春节前夕,河南省荥阳县在开展治安巡查行动时,发现一名叫王书金的河北籍男子行为十分可疑。此人每逢春节从不归家,且一见到警察就神色慌张、举止失措。在警方的反复询问下,王书金终于交代,在 1993 年至 1995 年期间,他在河北犯下了六起性质恶劣的侵犯案件,导致四名被害人不幸身亡。负责调查王书金案件的,是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他迅速带着王书金前往各个作案现场进行指认。随后,其中三起案件得到了确切证实,可唯独一起发生在石家庄孔寨村的案件,被告知凶手早在十年前就已被执行死刑,而这起案件,正是聂树斌案。郑成月在接手这一情况后,怒不可遏,一桩命案竟然冒出两个 “凶手”,这不仅让聂家人感到无比愤怒,郑成月也敏锐地察觉到,聂树斌或许是被冤枉的。于是,他调阅了当年聂树斌案的卷宗,结果被里面的内容气得浑身发抖。

当年的办案过程中,竟然没有提取到任何能够直接证明聂树斌犯罪的关键物证,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一枚指纹都不见踪影。给聂树斌定罪的唯一依据,仅仅是他的口供。然而,这份口供存在诸多漏洞。聂树斌患有严重的口吃,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记录口供必须做到一字不差,包括口吃时的停顿、重复等都应如实记录。但聂树斌的这份口供,却异常流畅,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就完成了数千字的供述。郑成月的父亲也曾是冤案的受害者,历经十多年才得以平反。他始终牢记父亲的教诲:警察,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撒谎。出于这份信念,郑成月决心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与此同时,河南商报副总编马元龙也关注到了此事,并且与郑成月有着相同的想法。马元龙在深入了解情况后,迅速撰写并发表了一篇名为《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报道。在当时,这无疑是一则极具轰动性的独家新闻,按照常理,转载的媒体越少,新闻的价值似乎就越高。但马元龙与当下一些只为流量的自媒体截然不同,为了让这一消息能够更广泛、快速地传播开来,他主动放弃了可能因此成名的机会,特意在稿件中标注欢迎免费转载。很快,这篇报道便被上百家主流报纸纷纷转发。
报道发表后的第二天,河北省公安厅迅速派出专案组介入调查。聂树斌的父母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曙光,郑成月和马元龙也满心期待,以为一周之内便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然而,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一击,此后的调查仿佛陷入了泥沼,毫无进展,不了了之。并且在 2006 年 3 月邯郸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时,另外三起案件均被依法起诉,唯独康岚这起案件被遗漏。在此后的庭审过程中,王书金多次主动供述自己是康岚案的凶手,却每次都被法官以 “不要说无关事情” 为由强行打断。这让王书金感到十分不解,他认为如实供述这起案件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为何法庭对此却只字不提?但办案人员却坚称,聂树斌杀人证据确凿,绝不存在错杀的情况。他们还认为,王书金虽然主动认罪,但并不能就此认定他就是凶手,理由是王书金曾在案发地附近打过工,知晓一些案件情况也不足为奇。最终,令人遗憾的结果还是出现了。2007 年 3 月 12 日,邯郸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但明确否认他杀害了康岚。

这一消息传出,所有人都焦急万分。因为一旦王书金被执行死刑,聂树斌将永远失去翻案的机会。于是,聂家聘请的律师李舒婷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院要求他们提供判决书,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法院从未向聂家送达过判决书,聂家多次上门索要,均遭到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唯一有可能获取判决书的地方,就只剩下死者康岚的家中。但康岚的父母对聂家心怀怨恨,避之不及,更不可能协助聂树斌翻案。为了拿到这份至关重要的判决书,李舒婷不辞辛劳,一次次前往康家,即便遭受责骂,也从未放弃。她甚至主动帮助康家维护权益,控诉那些侵犯康岚隐私的媒体。康父虽然从未当面表达过感谢,但渐渐地,也开始主动询问聂树斌案的进展情况。2007 年 4 月 1 日,当李舒婷再次来到康家时,康父默默将一份材料放在桌上,而这份材料,正是李舒婷苦苦追寻的判决书。那一刻,李舒婷激动得难以自已,一口气复印了二十份。在她的不懈努力下,最高院终于受理了聂家的申诉。
然而,这一等,又是漫长的七年。案件的再审工作仿佛陷入了僵局,迟迟未能推进,没有人知道其中的缘由。央视记者曾试图联系相关的各级公检法部门,寻求案件的真相,却均被以 “案件正在调查” 为由拒绝采访。在这漫长的七年里,每一个参与到聂树斌案翻案过程中的人,都承受着巨大的煎熬。王书金在看守所中,每次都觉得自己可能熬不过春节,却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看守所里羁押时间最长的人。记者马元龙因为再次曝光了一些敏感档案,遭到报社的辞退。郑成月也因为始终坚持为聂树斌翻案,被无端认为收受了好处,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约谈。2009 年,年仅 49 岁的他,被单位以给年轻人机会为借口,从副局长的岗位上劝退。
李舒婷也因长期承受巨大的压力,陷入抑郁和绝望的情绪之中,一度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但当她沿着石家庄的民心河徘徊一圈后,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她笑言这里的河水太臭,而自己有洁癖。李舒婷永远无法忘记聂家找到她的那一天,聂树斌的母亲满怀期待地跪在她面前,反复询问了六七遍:“我有一个天大的案子,你敢不敢接?” 李舒婷深受触动,同样跪地回应:“只要不是捅破天的案子,我一定全力以赴。” 也许正是这份坚定的信念,支撑着所有人在黑暗中坚守,从未放弃。郑成月、马元龙、李舒婷,以及前前后后的十几名律师,还有社会各界的热心人士,携手共进,进行着一场艰难无比的正义接力。他们如同在一堵密不透风的高墙之下,努力开凿,试图开辟出一条通向光明的道路。
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2013 年 6 月 25 日,聂树斌案终于在邯郸中院迎来二审。法庭上,出现了一幕堪称司法史上奇观的场景:控辩双方的角色仿佛发生了颠倒,王书金的律师竭尽全力想要证明王书金就是杀害康岚的凶手,而公诉人却似乎站在了王书金的立场,极力为其进行辩护。最终,法院依旧否定了王书金是康岚案凶手的说法,理由是他供述的一些细节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这一次,就连聂树斌的母亲也感到心灰意冷,她眼含热泪对郑成月说:“为了我儿子,你受了太多苦了。” 郑成月却安慰老人道:“您失去了儿子,我这点辛苦不算什么。” 马元龙也鼓励聂树斌的母亲继续坚持下去,他说:“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情况了,他们总不能把您的儿子从坟墓里挖出来再枪毙一次吧。”
正是因为他们这份永不放弃的坚持,那堵阻挡正义的高墙,终于在一年之后被成功凿穿。2014 年 12 月 4 日,国家迎来了第一个宪法日,聂树斌案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次,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避免调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现象,特别指令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异地复查。这在中国司法历史上,是第一起异地复查的案件。
在这次深入细致的调查过程中,一条关键证据浮出水面。原来,王书金早在被捕之初,就交代了一个此前从未被报道过的细节,这个细节就连聂树斌都未曾提及。他说,案发当时,康岚的胳膊上缠着一串钥匙,他作案后随手将钥匙丢在了尸体旁边。而在现场勘查的照片中,清晰显示有一串钥匙,距离尸体大约 30 厘米,与王书金的供述完全吻合,这属于具有排他性的重要证据。随着这份证据的出现,越来越多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问题也相继暴露出来。
首先,聂树斌的审讯笔录存在严重缺失。他于 1994 年 9 月 23 日被抓捕,然而,从被抓到 9 月 28 日第一次出现有罪供述的这整整五天时间里,竟然没有任何审讯记录。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论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还是无罪供述,都应当如实记录并收集在案,否则就严重违反了司法程序。面对这一质疑,办案人员解释称,犯人在刚开始接受审讯时通常不会轻易认罪,所以花费五天时间突破其心理防线、获得口供是正常现象。但聂树斌在有罪供述中多次提到 “这次我说的是真的,以前说的都是假话”,这显然表明他在此之前就已经接受过审讯并作出过供述,只是这些内容被办案人员刻意隐瞒了。
其次,聂树斌到案后,在提及作案时间时,前后共有 9 次表述,其中 6 次说法不一致。警方认定康岚的死亡时间是 1994 年 8 月 5 日下午 5 点左右。但据聂树斌的领导回忆,聂树斌当天正常上班,工厂距离案发地点有 5 公里之远,骑自行车前往大约需要 20 分钟,而工厂的下班时间同样是下午 5 点。从时间推算来看,聂树斌几乎不可能在下班的同时,于 5 点整赶到案发现场。为了验证聂树斌是否具备作案时间,办案人员当时还特意提取了案发当天工厂的单位考勤表,然而,这份至关重要的证据至今仍未归还,并且也没有出现在案件卷宗之中。如果聂家能够查阅这份疑点重重的卷宗,或许案件的真相早已大白于天下。但令人遗憾的是,先后有十几位律师,给负责此案的法官打了不下 100 次电话,却始终未能争取到阅卷的资格。
山东高院经过长达一年半的深入、细致调查,认为聂树斌案存在证据不充分、不确凿的问题,无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因此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2016 年,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慎研究,作出最终裁判。认定聂树斌当初被捕,仅仅是因为群众反映他有作案嫌疑,办案机关在当时并未掌握任何能够直接证明他犯罪的证据和线索。而且,关键的前五天审讯笔录缺失,能够证明其是否具备作案时间的考勤表也未被纳入卷宗,对于这些明显的问题,办案机关均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严重违反了司法程序。聂树斌的有罪供述,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重大疑问,供词前后矛盾、反复无常,不能排除存在诱供的可能性。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庄严宣布聂树斌无罪,并依法给予聂家 268 万元的国家赔偿。这一天,距离聂树斌被执行枪决,已经整整过去了 21 年。
在石家庄西郊的玉米地旁,如今立着两座特殊的纪念碑:聂树斌的平反判决书铭刻于法治丰碑,而郑成月生前倡导的"阳光司法"理念,已成为政法干警培训的必修课程。这种物理空间与制度空间的双重建构,正是中国法治进步的生动注脚。

当聂树斌母亲接过无罪判决书时,她颤抖的双手托起的是整个时代的重量。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不仅是沉痛反思,更是破茧重生的力量——它证明任何体制都具备自我净化的可能,关键在于是否保有直面历史的勇气。
如今的司法体系中,DNA数据库覆盖率达98%、庭审直播突破500万场次、律师辩护率提升至89%,这些数字背后,正是聂树斌案催生的制度遗产。当我们凝视这段历史时,不应止步于愤怒与惋惜,而应看到:在无数法律人的接续奋斗下,曾经的制度短板正在转化为治理优势,那些为正义燃烧的生命,已然化作法治长河中的永恒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