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翰旧址
王树翰(1880年—1955年),字维宙,辽宁沈阳人。他出身贫寒,早年入衡署习更职,后凭借自身努力,逐渐升迁。

早年经历
王树翰自幼孤贫,无力向学读书,早年入衡署,习更职,严于自课,博闻强记。1894年出资捐官得知府街以附生资格行走。1905年改任奉天巡抚衡门机要科长。1909年入治学馆深造。1910年业返奉被派到奉天清理财政局充当科员,兼任奉天被服厂副厂长。

民国时期
1913年以后,王树翰历任沈阳道尹、吉林清丈局长、黑龙江省龙江道尹等职。1914年4月,任浙江省内务司长,旋又回奉充奉天省财政厅长。1918年,赴黑龙江省任龙江道尹。1921年至1926年,调赴吉林,先后任财政厅长兼官银号监理官、政务厅长,督军署秘书长、高等顾问、代理省长等职。1928年,张作霖死后,作为奉天代表赴北京同蒋介石谈判交涉政务事宜。1929年以后,历任东北政务委员会秘书长、国民政府委员等职。1931年,随张学良赴北京任陆、海、空军副司令部秘书长、北京绥靖公署秘书长。1932年,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分会委员。

晚年生活
1933年,王树翰避居天津。1953年应聘为中央文史馆馆员。1955年2月8日,王树翰逝世于天津寓所。
个人品德与成就
王树翰体貌魁梧,沉默寡言,器度宏恢能容人。他一生推崇儒学兼尚上黄老之术。他一生为官,以民为天。在东北易帜过程中,王树翰是张学良的一位极其关键的执行者。
王树翰公馆旧址,又称“王维宙官邸”“王省长宅第”,俗称“王公馆”,其旧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般若寺巷16号。
建筑布局与特色

• 前院四合院:前院为中式传统四合院,建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占地面积1065平方米,建筑面积470平方米。四合院为砖木结构,磨砖对缝,小黑瓦顶,硬山墙,出檐廊式建筑,宅舍的前院外观为仿清式,内部装修为民国时期风格。四合院坐北朝南,南北长35.5米,东西宽30米,门房五间,东西厢房各五间,正房五间。
• 后院洋房:后院建筑为民国年间王树翰所建。居中为一栋三面围廊坡顶西式建筑,又称“洋房”,始建于20世纪20年代,面阔5间,进深3间,建在半米高的台基上,东、南、西三面出廊,圆形水泥廊柱,方形柱头,柱间为水泥面,水泥短柱“坐凳”。南面正中突出抱厦1间,前有台阶。其他建筑四角也有台阶。在这栋洋房的东西两侧,原来有对称的三面围廊坡顶的西式青砖二层楼各一座,称“凤凰楼”,青砖抹缝墙,新式玻璃门窗。两楼的屋檐、走廊、楼梯、雨搭,皆饰木雕垂苏。两楼之间有廊相通(现在东侧的楼房已被拆除)。
历史沿革
• 建造与易主:王树翰公馆旧址并非王家所建,相传该寓所原为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康姓举人建造,死后由次子康生甫承管。“九·一八”事变前才卖给时任奉天财政厅长、后任吉林省长的王树翰。日本投降后,又转卖给吉林税务局长世荣亭。1952年又卖给沈阳市煤矿设计院,先作宿舍,后改托儿所。1960年成立以设计院为中心的大社时改为办公室至今(指前院)。之后,该四合院成为沈河区大南街道办事处,2002年10月大南街道办事处搬走,2003年春节以后,该四合院被沈河区房产局接手代管。现在的后院仍为设计院宿舍,房产权归沈阳市煤矿设计院。
• 保护情况:2004年,王树翰公馆旧址列入沈阳市第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现已公布为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王树翰公馆旧址保存情况良好,主体建筑基本反映出清末民国初期的建筑特点。

文化价值
王树翰公馆旧址是沈阳市一处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其前院的四合院建筑至今保存完好,展现了盛京古城传统四合院建筑的特点,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它不仅见证了沈阳城市的发展变迁,也承载了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

王树翰公馆旧址作为沈阳市的历史文化瑰宝,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它见证了沈阳城市的发展变迁,也反映了清末民国初期的建筑风格。如今,这座公馆旧址不仅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还成为了人们了解沈阳历史的重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