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晚清四大疑案之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是中国首次因媒体强势介入对冤案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例,今日重读此案,感觉仍有现实意义。遂录这个晚清著名疑案于头条,请大家评阅之。
序言
150年前,即同治十二年(1873年),大清浙江省余杭县人氏葛品连暴毙,其妻葛毕氏(毕秀姑,人称小白菜)被诬指与新科举人杨乃武谋奸毒杀丈夫。衙门刑讯逼供,迫毕秀姑承认与杨乃武有奸情,复以酷刑迫杨乃武认罪,遂酿成冤案。
其时创刊不足一年的《申报》对此案极为关注,深度介入、持续报道,并爆出官府对毕秀姑施以烧红铁丝穿乳、锡龙开水浇背等酷刑,引发朝野关注,杨乃武家属到北京上诉至两宫太后处,但案情经过多次重审维持原判。

毕秀姑剧照,小白菜形象深入人心
慈禧太后震怒,令移交北京刑部审理,刑部开棺验尸确认葛品连非中毒而死,最终于光绪三年(1877年)刑部判决被告毕秀姑和杨乃武未杀人;原告沈喻氏及一干证人因伪证秀诬陷从轻判处杖责等刑;主审员刘锡彤及仵作、门丁等俱从重判处,其余参审官员130余人大多以革职论处。
这是中国首例因媒体强势介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冤案平反起到强大作用的案例。经过报道,杨乃武案成为当时人们热议的社会焦点,申报馆也得以扬名天下。
今天重读此案,依然唏嘘不已:满清当时标榜“同光中兴”,自称盛世。但弱势民众生活中连起码的安全感都没有,体现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公然制造冤案,普通老百姓平白无故就被公权力整的家破人亡。这样的国家就算再强大,即便复兴了康乾盛世,又有何用呢?

越剧中的杨乃武形象
一、市井传言“羊吃白菜”的由来
杨乃武,系当年余杭县唯一一名举人,在家以授业教书为生,偶尔替人写状书。杨家世居余杭县闹市区澄清巷西首,有临街屋舍一栋,翻修后有多余房屋出租获利。
余杭仓前镇,距县城十余里,地临苕溪,舟运畅达,当年是漕米集中的地方。百姓完粮,陋规极多,交银子有火耗,交粮米有折耗,量米时还要用脚踢三脚,让米溢出斛外,溢出的米不许农民扫取,而是由粮吏们取走获利。清廷曾有明令,量米不许用脚踢,抚台也有布告,溢米准由粮户扫取,但余杭却仍是不改,可谓是中央三令五申,地方充耳不闻。受欺负的粮户叫苦连天,杨乃武代他们交粮米,又代他们写状子,向衙门陈诉粮胥克扣浮收,请求官府剔除钱粮积弊,减轻粮户额外负担。

↑《余杭县志》载余杭地图,事发的澄清巷系余杭学宫与余杭县衙之间的南北向道路,图中下方运河系余杭与杭州之间的主要通道,仓前镇即得名于右下角便民仓。
当时余杭县官刘锡彤,为官贪暴,见杨乃武写状子告粮吏浮收舞弊,认为是多管闲事。仓前镇收粮官何春芳更反咬一口,说杨鼓动农民抗粮不交,代农民包交漕米,从中牟利。刘锡彤根据何春芳的反诉,传杨去讯问。杨据理辩白,刘锡彤说他吵闹公堂,目无王法,面加斥逐,钱粮之舞弊如故。
杨乃武愤恨不过,于夜间在县衙照墙上贴上一副对子:“大清双王法,浙省两抚台。”由于此事,杨乃武与县官、胥吏们都结下了梁子。
葛品连系浙江余杭县一家豆腐坊伙计,娶妻毕秀姑,白皙秀丽,又喜欢穿白衣绿裙,远远看去就像一颗白菜,故人称“小白菜”。
葛家贫寒,同治十一年(1872年)年四月租住杨乃武家空房,最初杨家、葛家和睦共处,葛品连在豆腐店当伙计起早贪黑,经常在店里过夜,他的母亲沈喻氏已经改嫁,因此不和葛家同住。小白菜为人勤快,经常帮杨乃武妻子大杨詹氏做家务,因此杨家人都很喜欢她并待之如家人,有时会一起吃饭,杨乃武也经常教她读书认字。
葛品连因为屡次看到妻子与杨乃武坐在一起吃饭,因此怀疑两人存在奸情,夜里经常偷偷回家观察两人,虽然没有发现奸情,但还是和母亲沈喻氏和后父喻敬天讲起这件事。沈喻氏也到葛品连家中,果然看到杨乃武与小白菜一起吃饭,因此心中猜忌,就和街坊谈论这件事。
有了大嘴巴的婆婆的加持,市井无赖就谣言“杨乃武奸占小白菜”,并画了张“羊吃白菜”夜里张贴到杨家门墙。为了避嫌,同治十二年(1873年)闰六月葛家就搬出去,到后父喻敬天表弟王心培家隔壁居住,平时王心培代为监督小白菜,并没有发现杨乃武与小白菜再有来往。

杨乃武教小白菜识字的蜡像
在万恶的旧社会里,弱女子的人生是悲催的,尤其是容貌秀丽的毕秀姑。知县刘锡彤儿子刘子翰是个花花公子,素知毕秀姑美艳,遂与一佣妇设局,假以他事诱秀姑至其家,刘子翰即用暴力强奸之。秀姑惧刘公子权势,又怕事泄不见谅于其夫,亦不敢声张。
前述收粮官何春芳亦早思染指秀姑,得知此事,于8月24日潜至葛家,适值王心培夫妇均不在家,何春芳即以刘子翰之事要挟秀姑,意图行奸,秀姑坚拒之。正推拒间,葛品连外归,秀姑哭诉,葛品连与何春芳即相骂起来,何春芳悻悻而去。
(此两事在审判时毕秀姑道出,官府未予理会,但当时街坊邻舍均有闻知,杨乃武出狱后录之,留存于其女回忆录中。)
葛品连认为在杨家时已有谣言,今又发生此事,更疑秀姑不端,常借故打骂。同治十二年(1873年)八月二十四,葛品连叫毕秀姑腌菜,至晚回家时,菜尚未腌,即将毕秀姑痛打一顿。毕秀姑气得把头发剪掉,要入庵为尼。两个人的母亲沈喻氏和喻王氏均闻讯赶来,询问王心培,得悉吵架原因。秀姑之母喻王氏气得直哭,说腌菜小事,何必这样痛打。葛品连之母沈喻氏,也责骂儿子不是,葛品连说是打她一顿出出气。经劝解后,两口子亦即和好如初。
(这也可以看出小白菜平时生活中的确比较悲惨,这也是那个年代中国底层女性日常生活的典型写照。)
当年九月初八,杨乃武妻子大杨詹氏难产去世,街坊流传大杨詹氏是因为与丈夫发生口角而去世,于是杨乃武与小白菜之间的谣言愈演愈烈,而在丈母娘做主下杨乃武续弦妻妹,也就是后来为其伸冤的小杨詹氏。
二、葛品连因病死亡
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七,葛品连出现中医的寒热症状,膝盖红肿。葛毕氏想到丈夫以前得过流火,劝丈夫请人代工,葛品连仍坚持上工。十月初九早晨,葛品连从店里回家。有多人看到其行走迟缓、浑身发冷,到糕点店买粉团吃的时候,面色发青并且呕吐。
到家时,王心培之妻站在门前,见其两手抱肩,发寒发抖,呻吟不绝。葛品连走进家门,毕秀姑扶其上楼,代为脱衣睡下,仍呕吐发冷,叫妻子给他盖上两床被。毕秀姑坐在床前问他病情,他说初七日到店,两天来身体发冷发热,恐系疾发气弱之故,叫秀姑拿1000文钱托喻敬天代买东洋参及桂元。买来后,毕秀姑为之煎汤服下,井请王心培之妻去告知其母喻王氏。喻王氏赶来,见葛品连仍卧床发抖,时欲作呕,照料了半天即回家去了。
下午,毕秀姑听葛品连喉中痰响,口吐白沫,问之,已不能说话,秀姑情急,就喊叫起来。王心培闻声上楼,秀姑告知情由,并请王心培速去通知沈喻氏、喻王氏。两人赶到时,葛品连已不能开口了,急延医诊视,说是痧症,用万年青萝卜子煎汤灌救无效,申时气绝身死。
葛品连死后,母亲沈喻氏为他儿子换寿服时尚未生疑。葛品连年轻体胖,且余杭地处南方冬天也很温暖,到了初十夜里尸体开始腐化,口鼻处有淡血水流出,葛品连义母冯许氏看到后,觉得葛品连暴毙一定有蹊跷,沈喻氏看到葛品连面色发青后也怀疑是毒杀。沈喻氏盘问毕秀姑,但其否认,但沈喻氏觉得儿媳妇素来举止放荡,找来地保王林以儿子死因不明为由报告,十月十一日黎明投递余杭县衙。
按现代医学观点来看,流火就是淋巴管炎,多由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引起,当时国人还不知道细菌,也没有抗生素,盲目治疗确有可能引发生命危险。
三、知县刘锡彤制造冤案(一审)
十月十一日,知县刘锡彤听说出了命案,即拟打轿带领仵作前往验尸。此时刚好有当地一个绅士陈湖 (即陈竹山)到县衙来给人看病,陈是个秀才,懂得一点医道,平日进出官府。他听说葛品连身死不明,尸亲喊告,即对刘锡彤说,外面早有传言,说杨乃武与葛品连之妻有私。自杨家搬出后,葛品连夫妻经常吵闹,其妻还把头发剪去,今葛品连暴亡,内中恐有别情。
正午,知县刘锡彤带领门丁沈彩泉、仵作沈详前来验尸。此时尸体腐化已经比较严重,尸体全身水肿,上半身呈现淡青黑色,尸体腹部表面出现数十水泡,指甲和趾甲都呈现暗灰色。
沈详在查验中,将口鼻血水流入眼耳误认为七窍流血,将指甲和趾甲的暗灰色误认做尸体的青黑色,从尸体取出银针后没有使用皂角水擦拭,误将银针上尸体残渣的青黑色认作毒物引起的银针发黑。沈详认为尸体软而不僵,可能是服用鸦片致死;门丁沈彩泉则先入为主,相信小白菜毒杀亲夫的说法,认为服用鸦片多为自杀因此排除鸦片中毒,以腹部起泡为由断定是砒霜中毒;沈详与沈彩泉互执一辞,沈详报告含糊说服毒死亡,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一种毒物。
(这里需要说明,古时候常以砒霜作毒物,此物即三氧化二砷,外观为白色霜状粉末,故名砒霜。但由于古时无化学提纯技术,砒霜中常混有大量的硫或硫化物而呈红色,故又称“鹤顶红”。银易与硫产生化学作用生成黑色的硫化银,因此常被用来试毒。但事实上,银不过是检验出砒霜中的杂质硫,因此银针也无法准确检验高纯度砒霜。)
但大家都不知道毒物从何而来,于是将毕秀姑带回官府审讯。审了多时,仍审不出奸情。刘子翰、何春芳恐逼问奸情,秀姑要说出他二人之事,当夜即叫阮桂金入狱诱骗恐吓秀姑,对秀姑说:葛品连是毒死,验尸已经明确。外面都传说是你谋杀亲夫,这个罪名一成立,就要凌迟处死。要想活命,只有说是别人叫你毒死的。你在杨家住过,外面早有人说你和杨某有关系,你如果说出是杨某叫你毒死的,你就不会得死罪了。杨是新科举人,有面子,也不会死。还威胁她决不能说出刘公子之事,此事毫无对证,说出来就是诬陷好人,要罪上加罪。秀姑不语。
第二天再审时,刘锡彤逼问毒药及奸情,秀姑还是说不知道。刘锡彤就叫动刑,一连三拶(zan,旧时夹手指的刑具)。秀姑初次受刑,熬刑不过,既不敢说刘公子之事,又想不出别人,只好照阮桂金所教的话供了。说杨乃武初五日曾到她家里,给她一包药,说是治流火的,吃下去就死了。随后刘锡彤传召杨乃武对质,杨乃武坚决不认,他有举人身份,不能对他用刑,案子无法闭环。

毕秀姑受刑之剧照
刘锡彤就称银针受皂角水洗涤而不褪色证据确凿,十二日刘锡彤上书革除杨乃武举人身份。十六日,杨乃武堂弟杨恭治及妻弟詹善政各自都以杨乃武十月初五在南乡詹家,不可能交砒霜为由到余杭县申诉,然而毕秀姑由于害怕刑罚没有翻供,杨乃武仍坚决不认。
四、知府陈鲁再审定罪(二审)
二十日,朝廷批复同意革除杨乃武举人资格,本案当事人俱移送省城杭州进行审理。由杭州知府陈鲁督办审理。
刘锡彤亲到杭州打点,解送杭州府的原供都作了捏造修改。把沈喻氏供称死者口鼻流血,改为七窍流血;银针未用皂角水擦洗,加上已用皂角水擦洗;因杨乃武有人证说初五日在南乡詹家,遂即将毕秀姑所供初五日给药,改为初三日授予毒药。
知府陈鲁是军功出身,看不起读书人。他早知杨乃武挑头闹粮,毁谤官府,又有知县刘锡彤先入之言,故第一次审问,即用刑逼供,对杨乃武施以跪钉板、跪火砖、上夹棍等重刑,几次昏去,杨乃武受刑不过,认罪招供。当问及砒霜从何而来,杨乃武想起自己从余杭到杭州路经仓前镇曾看到钱姓爱仁堂药店,于是编造供词说自己十月初三从仓前镇钱宝生药店处以毒鼠名义买了40文红砒交给毕秀姑。
十月二十七,陈鲁令刘锡彤回县传讯钱宝生,刘锡彤担心其害怕牵连不愿意作证,因此委托杭州府幕僚仓前人章濬(即章抡香,章太炎父亲)写信给钱宝生劝说,“钱宝生”到县衙拒绝呈供,说自己叫做钱坦,从来没有叫过钱宝生。刘锡彤给钱坦看了章濬书信,加以开导,指天发誓钱宝生不会受案件牵连,让他回去再考虑。
当时他同父异母的胞弟钱垲听说兄长犯案,又知道陈广生与刘锡彤有关系,于是央求陈为兄长说情,陈同钱垲到县衙门房,门丁说刘锡彤正在花厅审讯不便待客,于是向沈彩泉索要杨乃武供词。钱坦离开花厅门口时,陈走上前询问,钱坦就诉苦说官府强行让他承认贩卖砒霜,陈就复述杨乃武供词,告诫其卖砒霜毒鼠、不了解杀人事由,最多不过枷杖刑罚,劝说钱坦尽可能配合供述,钱坦于是依照杨乃武供词作出了甘结。刘锡彤怕案情拖延省里怪罪,于是没有令钱坦与杨乃武对质,直接将钱坦甘结送到杭州府,杭州知府陈鲁即按甘结定案。
杭州知府陈鲁拟刑,葛毕氏拟以凌迟论处,杨乃武拟以斩立决论处,“钱宝生”拟以杖责论处。
这帮官吏事实上是哄骗了毕秀姑,说什么供出杨乃武就可以免死,其实还是打算处以凌迟极刑了。万恶的旧社会,女子没有一点尊严与人格。
五、按察使蒯贺荪走过场(三审)
知府陈鲁严刑逼供,草率结案,此事立即哄传全省。读书人听到举人中出了谋夫夺妻的凶案,都奔走相告。还有出入官府的一些士绅幕客,平日不直杨乃武之为人者,也都推波助浪,众口一词,指杨乃武为十恶不赦的大坏人,都以早日看到处斩为快。
此时杨乃武之姐杨菊贞知弟冤屈,决议申诉。杨菊贞青年守寡回娘家生活,弟弟杨乃武当时尚在襁褓之中,是她一手将弟弟带大,故姐弟感情很深。她在城隍山的城隍庙求了一个签,签诗说,“荷花开处事方明,春叶春花最有情,观我观人观自在,金风到处桂边生。”城隍山的测字先生解释说还有救星,到荷花开时,冤情就可以明白;桂花开时,人就可以平安归来。她又去扶乩,乩坛批了两句诗:“若问归期在何日,待看孤山梅绽时”,这都给了杨菊贞很大的鼓舞。(以上细节之说法摘自杨乃武女儿的回忆录)
杨菊贞四处打听,得知沈喻氏在县里和府里口供都不一样;又问钱宝生的母亲和爱仁堂伙计,都说没有卖过砒霜。由此得知冤情很明显,决议拼死也要为弟弟伸冤,杨家到省里向臬司、藩司、抚台衙门投状告冤情。这时杭州知府陈鲁已将此案详报按察使署。
浙江按察使蒯贺荪提审杨乃武时,刘锡彤一再保证,案件查得清清楚楚,并无半点可疑之处。杨乃武在杭州府过堂时,尚存昭雪冤情之意,待受尽严刑万般苦楚,现在这点侥幸之心早已灰飞烟灭。只知叩头求饶,唯求速死以免再受用刑之苦。当时创办才一年多的上海《申报》在同治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这样报道审案现场:“生(杨乃武)过于司时,神气迷惘,绝不翻供,叩头阶下,第求开恩而已。”
按察使蒯贺荪草草过了两堂,即认为原审无误,依余杭县、杭州府所拟罪名上呈浙江巡抚杨昌浚。蒯贺荪也就不再细查此事,继续将此案上报。
六、巡抚杨昌濬偏听偏信(四审)
此案到了巡抚衙门,当时浙江巡抚杨昌濬派臬台会审,在审问时,不问案情真假,一味庇护府县原判。杨乃武一再供称并无在爱仁堂买砒霜之事,前系畏刑乱供。杨昌濬于是派了个候补知县郑锡滜做密查委员,到余杭去密查。
郑锡皋却把暗访的事情告诉了刘锡彤。刘锡彤急忙找了各方当事人,特别是药店老板,威胁利诱。经过刘锡彤的安排,叫陈竹山先去通知钱宝生,叫他按前具甘结承认卖砒是实。
郑锡皋到余杭并未进行密查暗访,仓前镇也未去,只找钱宝生谈了一谈,钱宝生承认卖过砒霜,就算密查确实。刘锡彤又设宴盛席招待,郑锡皋就住在县衙里,竟听一面之词,以“无冤无滥”会同刘锡彤禀复。杨昌濬也就认为案情确实,即依照杭州府原拟罪名断结,勘题上报。
巡抚是最后一审,至此已是铁案难翻了,只要刑部回文一到,就要立即执行。
七、告御状发回杭州重审依旧(五审)
案件审到这里,似乎已经成为铁板钉钉的事实。杨乃武“谋夫夺妇”的恶名,即传播开来。浙江一些读书人,听到本省士人中竟发生这样的事,无不痛骂,惟恐其不速正典刑。当事人杨乃武和毕秀姑都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一门心思等死。但杨乃武的姐姐杨菊贞和妻子詹彩凤却不肯认命。詹彩凤带着儿子在杭州各个衙门四处喊冤无果,杨菊贞决定亲自上京告状,于是她到监狱里劝杨乃武写诉状。
本来杨乃武根本不相信案件会有转机,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姐姐去京城申冤几乎是件豁出命的事情。因此,杨乃武犹豫不定,后来在杨菊贞的一再劝说下,包括同监的犯人很多也鼓励他上控。于是由一个同情杨乃武的狱卒设法弄来纸笔,杨写自拟呈词,沥叙冤情及严刑逼供屈打成招的经过。
杨菊贞和詹彩凤由杨乃武的舅父姚贤瑞陪同进京,当时詹彩凤抱着大儿子,身背黄榜(冤单),历尽千辛万苦,走了两个多月,才到北京,向都察院衙门控诉。不料都察院问也不问.即将他们押解回浙,仍交浙江巡抚杨昌濬审理。
杨昌濬仍交回杭州知府陈鲁审问。陈鲁恨其竟敢上京诉控,提审时不由人犯开口辩冤,即用重刑威吓。毕秀姑更不敢翻供,因此仍照原拟断结,这次“御状”算是白告了。
八、再告御状异地审案久拖不决(六审)
杨家第一次告“御状”失败了,还用光了钱财。但杨菊贞此时显示出了坚强的韧性,正因为她们的坚持,杨乃武才重新捡起了申诉的信心。于是杨家决定第二次告御状。这次做了充分准备,托关系找熟人求助。经人介绍见到了胡雪岩,胡雪岩帮助了到京的路费和到京后的用度。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杨菊贞、詹彩凤和姚贤瑞三人伸冤组合再赴京师。

胡雪岩像
到了京师,求见了她们的贵人,浙江籍京官夏同善,夏同善夫妇接见了杨菊贞,她向夏夫妇哭诉冤情,及府县州官严刑逼供情况。夏同善答应设法帮忙,介绍她遍叩浙江在京的一些官员30余人,并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递冤状。

夏同善
夏同善又商之于翁同龢,翁同龢也很表同情,把本案内情面陈两宫太后,请皇上重视此案。因为有了一些同乡京官帮忙说话,这次没有押解回浙。慈禧太后下了一道谕旨,叫刑部令饬杨昌濬会同有关衙门亲自审讯,务得实情。同时又叫御史王昕到浙江私访。
这时《申报》也开始发力,进行了连续几天的报道,杨乃武一案引起了全国各界的关注,对案件重审施加了压力。

翁同龢
浙江巡抚杨昌濬奉上谕后,没有再交杭州府审问,这次搞了个异地审案。由浙江湖州知府锡光、绍兴知府龚同绶、富阳知县许家德、黄岩知县陈宝善及杭州总捕厅联合办案,在绍兴府衙门大堂对案件复审。因为舆论沸腾,这次审问时,没有动刑,叫杨乃武和毕秀姑两人照实直说。杨乃武知道一定是其姐告御状告准了,于是尽翻前供。秀姑也翻了供,当堂呼冤,供说并无毒死乃夫之事,并供出被知县刘锡彤之子刘子翰强奸、何春芳调戏及阮桂金逼其串供等情。关键证人卖砒霜的药店老板也翻了供。
被告毕秀姑翻供,杨乃武翻供,被诬的卖砒霜证人翻供。三堂会审已经审不下去了,主审官湖州知府锡光使用了官场上的秘诀:拖。这一拖下去,就拖到了第二年年初,同治皇帝驾崩,光绪皇帝即位。
八、钦差胡瑞澜会审使极刑(七审)
案件悬而未决,引起了京城众官员的关注。光绪元年四月初,都察院给事中王书瑞向光绪皇帝上了一道奏章,弹劾浙江巡抚主持审理杨乃武小白菜案居心不正,偏听偏信,存心回护,奉旨复查又推卸责任,案件至今仍悬而未决,应即另委任大员复审,以昭陛下圣明,奏章中还就此事讨论了官员失职对朝廷的损害。当慈禧太后看到文中所说,这些勾结制造冤案的官员们根本没有把太后和年幼的光绪帝放在眼里时大怒,终于下决心追究官员的责任。

此案得以昭雪,实得益于慈禧太后的重视。
慈禧太后当即令人草拟懿旨,以光绪谕旨名义颁布:“此案情节极重,即经葛毕氏(毕秀姑)等供出实情,自应彻底根究,以雪冤诬而成信谳。着派胡瑞澜提及全案人证卷宗,秉公严讯确情,以期水落石出,毋得回护同官,含糊结案,致干咎戾。”
得知浙江学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长)胡瑞澜被朝廷钦点为杨乃武小白菜案重审钦差大臣,巡抚杨昌濬就向胡说此案已经反复审问多次,无偏无枉,不宜轻率变动。如果有所更改,不仅引起士林不满,地方负责官吏今后亦将难以办事。之前余杭知县曾经向浙江学政申报革去杨乃武举人功名,就是胡瑞澜批准的。这次若将杨乃武翻案,岂不是自打耳光?
所以胡瑞澜下决心要让杨乃武永世不得翻身。故此次是用刑最为惨烈的一次,日夜熬审六昼夜,各种刑具都使用了,最后一堂杨乃武两腿均被夹折;毕秀姑也十指拶脱,最后一堂还遭受了用烧红的铁丝穿乳头的极刑。两人熬刑不过,仍都诬服。画供时已气息奄奄,神志模糊,无法自己画供,由两旁差役拿起手指,捺上指印。(以后传说杨乃武在画供时,用蝌蚪文画上“屈打成招”四字,又说画了三个口字,都不是事实。以上细节均为杨乃武之女日后根据其父回忆记录)。

胡瑞澜提交的杨乃武供词。
胡瑞澜向朝廷奏报,维持原判,葛毕氏凌迟处死,杨乃武斩立决。
至此,杨乃武知是决无生望了,在狱中作联自挽云:“举人变犯人,斯文扫地;学台充刑台,乃武归天”。因胡瑞澜是个学台,根本不知理讼,所以说他学台充刑台,冤狱难以平反。
第八审判决消息传出,举国哗然。关注杨乃武案已经两年多《申报》,在刊登胡瑞澜复审定案的消息时,用了这样八个字的大标题“乃武归天,斯文扫地”,讽刺朝廷官官相护,维持错判。
而一众地方官员得知胡瑞澜照原拟罪名奏结后,则如释重负。奉承胡瑞澜“明察奸隐”,“不为浮议所动”,“不负皇上委任”。刘锡彤在杭州勾通一些豪绅出面设席宴客,连日不断。陪审官边葆诚、罗子森等,更加得到巡抚杨昌濬的赏识。这批湖南帮的大小官员都认为从此铁案如山,不会再有反复了。
浙江人愤怒了,光绪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十八名浙江籍京官联名向都察院递送公呈,三十多名浙江士子联名给朝廷上书,为杨乃武鸣冤。浙江籍的光绪皇帝老师、毓庆宫授读夏同善更是直言:“此案如果不究明实情,浙江将无一人读书上进。”

清光绪丙子正月十一日(1876年2月5日),《申报》上关于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大篇幅报道
九、慈禧下令提京审问现转机
胡瑞澜疏奏维持原判,一些人弹冠相庆,但也另有一些地方人士及京官以此案两次上京“抱告”,主犯数次翻供,屡翻屡服,胡瑞澜又奏称“熬审”不讳,其中必有曲折隐情。地方上有些举人生员及杨乃武好友汪树屏、吴以同、吴玉琨等30余人首先联名向都察院及刑部控告,揭露杨、毕一案,府、县、按察、督抚、钦宪七审七决,都是严刑逼供,屈打成招,上下包庇,草菅人命,欺罔朝廷。请提京彻底审讯,昭示大众,以释群疑。
京中御史边宝泉也奏请将此案提交刑部仔细审讯。夏同善、翁同龢、张家骧等亦一再在两宫皇太后前为此案说话,认为只有提京审讯,才可以澄清真相。但慈禧太后对地方大吏承办的要案,也不愿轻易更张。即以避免拖累人证为名,还是不准提京复审,谕知刑部认真驭复,叫胡瑞澜再行认真审办具奏。
胡瑞澜奉谕后,又再提审了一次。复审时,杨乃武父此时创伤已稍平复,自思翻供是死,不翻供也是死,与其诬服,蒙不白之冤以死,不如翻供死于夹棍之下,为千古留一疑狱。于是咬紧牙关,又拼死翻供。因为胡瑞澜在疏奏中说“连日熬审,始审得奸谋毒害实情”,这次上谕也就不得不加上不得再用严刑逼供之语。
胡瑞澜二次复审,不过是敷衍上谕,并没有认真审讯。杨乃武翻供,亦未用刑。审了两次,胡瑞澜即行复奏,说主犯又复翻供,证人钱宝生已在监病故,难以定谳,请另派大员提审。钱宝生之死,当时即有不同传说,杨昌濬、胡瑞澜是报在监病故,传说是自缢身死。但据与钱宝生同监之犯人出狱后说,钱宝生是刘锡彤、陈鲁买通狱吏把他弄死的,藉以灭口。因此起解赴京时,人犯中即没有钱宝生了,只有钱宝生的母亲钱姚氏及爱仁堂店伙杨小桥。
这时汪树屏、吴以同等的联名禀帖已到了都察院。汪树屏的哥哥汪树棠亦在都察院,还有其他的一些浙江人特别是一些举人、进士、翰林,他们认为这件案子如果真有冤抑不予平反,这不仅是杨乃武、毕秀姑两条人命的问题,是有关整个浙江读书人的面子问题。夏同善,张家骧(张亦系浙江人,时为翰林院编修)向慈禧太后说,此案如不平反,浙江将无一人肯读书上进矣。
刑部有个侍郎袁保恒,与夏同善、翁同龢等均甚接近,袁在夏、翁处得悉案情内幕,看到胡瑞澜之疏奏中歧异矛盾之处甚多,亦认为有提京详细研讯的必要。边宝泉在此时又上了一个奏折,主张提交刑部审讯。杨菊贞在京,亦迭向各衙门递呈,请求提京审问。
在这样多方面的环请下,慈禧才下了一道谕旨,交刑部彻底根究,提京审问。刑部奉谕,即令杨昌濬将全案人犯派员押解赴京。杨昌濬在奉到上谕刑部要来提解人犯时,大为不满,但不敢公然违旨。
杨昌濬派候补知县袁来保做押解委员。刘锡彤也是一道去的,刘此时名义上是说赴京督验尸骨,但已是一个待罪备讯的官员,在路上还是威风十足,仆从轿马随侍左右,还随带一名刑名师爷同去。解差都如狼似虎,沿途不许犯人证人说话,夜间睡觉,枷锁手铐亦不宽松。随去的师爷途中还在威吓毕秀姑不准翻供。爱仁堂药铺店伙杨小桥,钱宝生的母亲钱姚氏,则受到优待,常和差人在一道吃饭。
对杨乃武及毕秀姑受刑的创伤,沿途曾给予诊治,大概是为了要消灭严刑逼供的证据。葛品连的尸棺装在船上,每到一个州县,都要加贴一张封条,有两个差人看守。以后传说尸骨已经掉换过,没有这回事。当时天津闹过教案不久,路上交通不便,一个多月才到北京。到北京后,犯人、证人都被关进刑部大牢。杨菊贞和詹彩凤几次前去探监,均不准接见。(以上细节描述系杨乃武出狱后的记录整理,由其女发表)
十、京师刑部三司会审得洗冤(八审)
到北京没有几天,刑部就举行大审,又叫三法司会审。当时凡京控大案,由刑部主审,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头一天大审,刑部两个尚书到堂,都察院也有人参加会审,两边陪审的、观审的,有不少侍郎、御史。观审的以江浙和两湖的在京官员为多。杨家的贵人夏同善当天也到了。
坐在上面发话讯问的,一个是刑部浙江清吏司郎中刚毅,另一个是都察院刑科主事。两个主审官刑部尚书桑春荣、皂保最后到。落座时,犯人都已带进,差人喊堂示威。问官问了姓名以后,就叫杨乃武把如何与毕秀姑通奸,如何设谋毒死葛品连,从实招供。
杨乃武把案子发生经过,从头到尾,详细削辩,既未与毕秀姑通奸,更无合谋毒死葛品连亲夫之事,在府在省,都是畏刑诬服,死实不甘。毕秀姑开始只是口呼冤枉,不敢翻供。问官一再叫她照实直说,她只说以为丈夫是病死,不知丈夫是服毒;毒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前供杨乃武授给流火药,也没有这件事;与杨乃武亦无奸情。
第一天问了两个主犯就结束了。第二天、第三天审问尸亲及证人。中间又停了几天,最后是提全案犯人见证大堂质讯。门丁沈彩泉,仵作沈祥,爱仁堂药铺伙计杨小桥,这一次都供出了真情。刘锡彤也跪在一边,还是官员装束,不像个犯人。
杨小桥供称并不知有卖砒情事,药铺进货簿上从来也没有进过砒霜。钱宝生的母亲供亦如之。仵作沈祥供称,验尸的银针没有用皂角水擦洗过,只见口鼻血水流入两耳,就在尸格上填了七窍流血。曾与门丁沈彩泉争执,一说砒毒,一说烟毒,尸单上就含糊注了个服毒。
门丁沈彩泉供出了陈竹山,钱垲在门房劝钱宝生出具卖砒甘结的经过。当门丁、仵作供出以上情事时,刘锡彤站起来掳袖掀须扑到两个人的前面举拳殴打二人,骂他们信口胡说。问官大声叱止,他还不听,两个差役硬把他拉到原地跪下。
当问官讯问刘锡彤,录他的口供时,他又咆哮起来,说他是奉旨来京督验,并不是来受审的,反责问官糊涂,不应把他当犯人看待。当问官问他银针并未擦洗,为什么上详时说银针已用皂角水擦洗过?为什么不叫钱宝生与主犯对质,却叫陈竹山、章纶香劝诱钱宝生出具书面甘结?为什么将沈喻氏原供口鼻流血改为七窍流血?刘锡彤均瞠目不答。
刑部大审以后,1876年(光绪二年)十二月初九日,刑部尚书桑春荣带领刑部堂官6人,司官8人,仵作、差役40余人,带同全部人犯见证,到海会寺开棺验尸。开棺以前,先叫刘锡彤认明原棺无误,即由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荀义和连顺,一同开棺鉴定。司官先验,堂官再验,验得原尸牙齿及喉骨皆呈黄白色,四围仵作皆说无毒。再叫余杭原验仵作沈祥复验,问他有毒无毒,沈祥低头不语。又叫刘锡彤去看有毒无毒,刘锡彤至此气焰始落,面色惨白,全身发抖。
验尸时,寺内寺外看的人很多,有个法国记者也在场,听到验尸结果,跑到杨乃武身边用中文大喊:“无毒,无毒!”众人欢声雷动。这个法国记者当时拍摄了一张在海会寺开棺验尸时杨乃武与毕秀姑的合照(下图)。两年后,这个记者到杭州旅行,还特意到余杭来访问杨乃武,当年外国报纸对此案也有报道。

海会寺验尸后,案情已经大白,刑部将复审勘验情况,奏知两宫皇太后。这时才将刘锡彤革职拿问,有无故入人罪等情弊;原审各官,为什么审办不实,要刑部再彻底根究。刑部又提集犯证审问了两次,刘锡彤这时已和主犯人证同样受讯。
十一、朝廷各派争论不已
刑部审后,在勘题拟奏时,朝内朝外一些大小官员,却因此案掀起了一次激烈的争吵。统治集团内部分成了两派,一派以大学士翁同龢、翰林院编修张家骧、夏同善为首,边宝泉、王昕也属这一派的中心人物。因为翁同龢是江苏人,张家骧、夏同善是浙江人,王昕原来也是山阴人,附和的又以江浙人为最多,所以称为江浙派,又称朝议派,这些人多系言官文臣。另一派是以四川总督丁宝桢为首,附和的多系湖南、湖北人,称两湖派,又称为实力派。因为这一派都是几个封疆大吏,掌握实权。
当刑部平反尚未奏结时,四川总督丁宝桢正在北京。这个总督曾杀过慈禧太后得宠的太监安德海,朝中一般京官怕他。他认为刑部对此案不应平反,承办此案各级官员并无不是,不应给予任何处分,主张主犯仍应按照原拟罪名处决。他听说刑部要参革杨昌濬及有关官员,有一天跑到刑部大发雷霆,面斥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并威吓说,这个铁案如果要翻,将来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没有人肯为皇上出力办事了。
丁宝桢又盛气质问验骨的司宫,说人死已逾三年,毒气早就消失,毒消则骨白,怎么能够凭着骨是黄白色,即断定不是毒死是病死呢?认为刑部审验不足为凭。桑春荣见丁宝桢这样气势汹汹,也犹豫起来,怕因此引起政治上的问题,对丁宝桢极力敷衍,答应再慎重研究。
当丁宝桢在刑部大肆咆哮时,刑部大小员司,没有一个人敢与他争辩。只有侍郎袁保恒说:刑部是奉旨提审勘验,是非出入自有“圣裁”,此系刑部职权,非外官所可干预。丁宝桢悻悻而去。

丁宝桢,曾任四川总督,据说宫保鸡丁就源于其人
刑部尚书皂保本来也是极力主张平反的,因为受了杨昌濬的厚贿,就不说话了。尚书桑春荣年老颟顸,对此案本无主见,一任司官办理,别人说要平反,他亦主张平反,经丁宝桢这样一威吓,就拿不定主张,不敢出面参革了。对参革各员的疏奏,就一改再改,迟迟不复。
边宝泉、翁同濬、夏同善这一派,知道刑部在为杨昌濬、胡瑞澜等开脱,就由御史王昕出名上了一个奏折,弹劾杨昌濬、胡瑞澜,说这些地方官员,平日草菅人命,而某些封疆大吏,更是目无朝廷,力请重加惩办。
十二、最终判决结果
由于这两派的争吵,刑部平反的疏奏,拖了两个多月,一直拖到1877年(光绪三年)2月10日,刑部的疏奏才上去,2月16日平反的谕旨才下来:
杨乃武因为不避男女大嫌,与小白菜同桌吃饭,教小白菜识字,杖责一百,革去举人身份。
毕秀姑也因为相同原因,杖责八十。
死者母亲、原告沈喻氏诬陷,杖责100,徒刑4年。
死者亲属王心培、沈体仁,地保王林等因做伪证,杖责80。
余杭知县刘锡彤被发往黑龙江做苦力赎罪,不久病死。
仵作沈祥杖责80,徒刑2年。
门丁沈彩泉杖责100,流放2000里。
杭州知府陈鲁革职。
浙江巡抚杨昌濬革职,但三年后又启用,并历任新疆军事帮办、漕运总督、陕甘总督等要职。
浙江学政胡瑞澜革职,几年后又启用,官运亨通至大理寺卿,即最高法院院长。
对女嫌疑人施以“烧红铁丝穿乳”之刑的官员荣升最高法院院长,看来对高级官员的责罚基本也就是“罚酒三杯”了。
而在整个事件中被严刑拷打,经受了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的杨乃武和小白菜,不仅没有受到抚慰,还又受到了杖责的惩罚。在清朝的腐败统治中,平民的做人尊严很容易就被践踏成泥。
十二、冤案受害人的悲戚余生
杨乃武出狱后,家产荡然,生活困难,依靠亲友帮助,赎回几亩桑地,以养蚕种桑为生,专心研究孵育蚕种。余杭盛产丝棉,行销省外。杨家世代养蚕,对育种积有一定经验。过了三年,其所育蚕种名气就传开了,远近都来买。蚕种的招牌记号是“风参牡丹,杨乃武记”。凡他家出卖的蚕种,都盖上这个牌记。每到育种时,全家大小日夜忙碌,家里生活也日渐好转。
据说杨曾去看改编的戏剧《杨乃武与小白菜》,剧中小白菜轻佻放荡,与杨调情,看得杨本人在台下不住叹气。
1914年9月,杨乃武因患疮疽及败血症不治身死,年74岁。墓在余杭县西门外新庙前。
毕秀姑回到余杭当日,远近民众争相围观,痛斥、嘲弄者不在少数。毕秀姑不见容于杨家和葛家,又因为受刑手指残破不能做工,因此在好心大嫂提点下到南门外准提庵出家,法号慧定。该庵无香火供养,她以养猪、鸭为生,日子甚是清苦。还有不少人来此目睹小白菜尊容。
民国十九年(1930年)慧定法师圆寂,死前曾经留信一封证明杨乃武与其清白。信中说:“杨二爷是受我所害,遭遇终生残疾,这件事我终身难忘,二爷的恩情我今生无法报答,只能来世再报,我与二爷清清白白,并无私情,后人若不信,有此字条为证。”
死后余杭绅士董润卿等将其坟塔建于余杭县东南文昌阁边供人凭吊,50年代地方将坟塔移至余杭镇东安乐山(今余杭塔山公园内)。

毕秀姑墓前石碑
爱仁堂店长钱坦受到杨乃武案牵连最终病死狱中,京审时母亲钱姚氏(钱坦继母,钱垲亲母)和妻子代其进京陈述。案件平反后,钱姚氏一直没有回到余杭,因此钱坦胞弟钱垲将自己儿子取名望京期盼母亲回家。据钱家后人回忆,钱坦在狱中弥留之际曾言自己一生清白,本分经商,不料因案件牵连,祸福在天,身不由己。杨乃武出狱后因为做蚕种生意,经常路过仓前,每每上岸到钱家探望,亦对当年表达遗憾,还曾书写杭州药王庙对联一则赠予钱家,题曰:
名场利场,即是戏场,做得出漫天富贵;
寒药热药,无非良药,医不尽遍地炎凉。
1929年,上海天一影片公司开始拍摄《杨乃武与小白菜——清代四大名案之香艳名贵》,并于次年在上海中央大戏院首度将杨乃武案搬上荧幕,出品方在《申报》刊载大量广告宣传,以香艳桥段、离奇剧情和滑稽片段为卖点,影片放映完还有主演加演的舞台剧,因此开映数日日夜客满。随后的几十年里,杨乃武与小白菜被改编为多部电视剧和电影,计之至少有16部以上。
个人的悲惨经历,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文学创作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