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厂发冥币抵工资
印刷厂发冥币抵工资 造假币犯什么罪 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
“我们厂今年把冥币发给我们让我们去卖,销售收入作为我们的工资。我们认为这极不合理。再说,就算是发实物抵工资,这发冥币不是咒我们吗?”3月23日,市泰亨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员工反映。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市泰亨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安阳市印刷厂,是1942年建厂的国有老企业,2005年7月7日,改制为安阳市泰亨印刷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其员工反映的事件究竟属实吗?
3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解放大道与红旗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市泰亨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办公室内,记者看到办公桌上正摆着成捆的冥币,办公室狭小的地上,也放着几个箱子,其中一个打开的纸箱里也有成捆的冥币。
该公司党办主任郝翠兰解释,发冥币给员工是为了创收,绝不是实物抵工资。“一线员工一人发价值100元人民币的冥币产品让大家去创收,中高层员工承担的任务更多,卖不了还能退回公司。印刷中的纸张下脚料,原先都当废品卖,也不值钱。通过这种创收方式,一是趁着清明节前夕大家有购买冥币的需求,节约资源;二是趁着印刷淡季,很多员工不用上班,进行创收和转型的尝试。”
该公司业务副总魏国表示,印刷厂主要业务是印刷教材和试卷、报纸。每年寒暑假都是印刷旺季,工人需要加班加点,工资能拿到数千元;学生一开学,印刷任务减少进入淡季,员工在没有印刷任务时可以在家休息,每个月公司还会发900元保底工资,从来没有拖欠过员工工资。“印刷冥币用的都是纸张下脚料,扔了也是浪费,印刷冥币也是我们第一次尝试。我们响应公司‘全员总动员’的创业号召,考虑到只靠几个业务员去销售冥币效果有限,才在清明节前夕让大家都领一部分任务。”魏国说。中金网

造假币犯什么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构成伪造货币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本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值得注意的是,适用此条,应严格依照犯罪集团的认定条件看是否能构成伪造货币的犯罪集团,只有构成犯罪集团时,其首要分子才可依本幅度量刑。如果不能构成集团犯罪,仅是一般性的纠合、聚集数人的共同犯罪,对于起指挥、组织等作用的犯罪分子仍只能按一般的共同犯罪的主犯处罚原则处理,如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亦不能直接适用这一项,而应依其他项进行严厉处罚。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参照《解释》第4条第4款的规定,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15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这里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所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参照《解释》,其主要是指:第一,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货币的;第二,从事金融、财会等工作的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伪造人民币总面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达100张以上的;第三,伪造人民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第五,因伪造货币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的人民币总面值达到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