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强行霸占舅妈被舅舅杀害,一家逃亡17年回家探亲露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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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霸占他人房屋,强占自己的舅妈,最终舅舅忍无可忍将其残忍杀害后逃走,而这个案件的侦破居然长达17年,在犯罪嫌疑人到案时都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

【案例回顾】
付老家中有三个儿子,其中老大和老小都是本本分分的人,唯独老二,从小就不学无术,整日吊儿郎当。才十几岁就成了村庄里有名的恶霸。
或许正是人们对他的忌惮,让他更加变本加厉,甚至做出了许许多多有违伦理道德的事情。多年后,派出所门口一位老人神情紧张得走来,这便是付老,他报案声称自己的二儿子不见了。而公安机关为此也调查了许久,根本没有踪迹。
另外在调查的过程中还发现,邻居家刘某夫妇二人也不见了。到这里,许多村民就猜测三人应该是有人出现不测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三个人之间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

后来公安机关经过走访才知道这其中的原委。原来刘某夫妇按照辈分来说,付老二应该称呼他们为舅舅舅妈。但正因为舅妈长得眉清目秀,刘某作为舅舅又是一个十分胆小怕事且懦弱的人。作为村霸的付老二便总去刘某家里吃饭做客,一来二去,似乎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家,还时不时得调侃几句舅妈,说上几句猥琐龌龊的话语。

而不同村民中有着不同版本,有的人说是舅妈主动勾引付老二,二人当着刘某的面行不轨之事;也有人说是付老二强占舅妈,殴打刘某。但无论哪一个版本,至少都说明付老二和他的舅妈确实发生过不正当关系,而三人同时失踪也说明很可能是刘某和付老二这二人中的一人出了事情,其他两人逃跑了。

案件虽然有了方向,但是一直无法有实质性的进展,而这一拖,就是十七年。十七年后,刘某夫妻二人回到村子探亲,本以为大家都已经忘记了当初的案件,但没想到所有人都在等着他们的到来。公安机关将二人带回协助调查,结果刘某交代了整件事情的真相,承认是自己杀害了孙老二,随后带着妻子逃跑。

根据刘某陈述,当天晚上孙老二深夜来到家中强行与妻子陈某发生关系,而自己则被孙老二打倒在地不敢反抗,而这也并不是第一次了。一向软弱的刘某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在一切行为结束后,孙老二熟睡期间,拿起锤子砸了下去,导致孙老二当场死亡。
最终,沉底多年的案件也算是水落石出。而刘某也因为自己的行为也被判处了刑罚。

【以案释法】
就本案而言,如果一切事实真的如刘某所交代的那样,是因为孙老二强行侵入自家住宅并对妻子进行强奸,而之后刘某杀害了孙老二。那么,是构成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呢?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通过正当防卫的概念,其中有一个成立要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即要求要想成立正当防卫,时间条件很重要,必须是对“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如果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不法侵害,仅仅是行为人自己臆想出来的,进而进行防卫,那么就属于假想防卫,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危害行为早已经结束了,在行为持续时未进行防卫,行为结束之后才防卫的,不成立正当防卫,而是成立事后防卫。

事后防卫就是不法侵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进行的“防卫”。因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所以不是正当防卫。其行为符合具体的犯罪构成的按犯罪处理。
就本案而言,虽然刘某是因为孙老二强行闯入家中强奸自己的妻子,但在强奸妻子时他因为胆小怕事而没有动手防卫,在事后孙老二睡在自己床上时,将其杀死。此时,孙老二的强奸行为已经结束了,孙老二的杀人行为完全属于报复和故意杀害行为,所以对行为结果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本案中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

如果是在孙某实施强奸罪的当时,刘某将其杀害,那么这样的行为具体去分析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对强奸罪进行防卫属于特殊性的正当防卫,即使防卫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死亡也不成立防卫过当。所以防卫时间真的很重要,如果犯罪当时刘某能勇敢一点,很可能就是正当防卫了。但既然孙老二能如此随意进出刘某家中,说明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即不敢反抗又不愿报警,刘某的胆小懦弱让孙老二已经肆无忌惮。

【结语】
一件尘封十几年的惨案,困扰两个家庭的谜团终于揭开。孙老二为自己犯下的所有罪过承受了报应;法网恢恢,刘某虽然躲避多年,但他的杀人行为也必然会被追究并审判。最终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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